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
《三明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
等五项制度(修订)的通知
明人发〔2014〕83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公务员局,市直各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于2011年6月印发了《三明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三明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三明市公务员录用面试监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三明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点和考生管理暂行办法》、《三明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资料管理暂行办法》,并从2011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开始执行。上述五项制度实施三年以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显著提升了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公信力,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为了适应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发展的需求,针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充分吸纳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和面试考官、监督员、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基础上,根据《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规定(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国家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监督人员工作守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五项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将《三明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 并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的通知》(明人〔2011〕178号)同时废止。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公务员局。
附件: 1.三明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doc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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