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3年12月03日)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文件,对照《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需要获得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公开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m.gov.cn/)上查阅《指南》。 

  2.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局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电视等公开形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到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上查阅,或到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查阅。 

  3.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7506616、7506617

  传真号码:7506675

  通信地址:三明市青少年宫A座10层

  邮政编码:365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 提出申请 

  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复印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如: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 

  (1)网络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m.gov.cn/)上下载,将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smsldbzj@163.com。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寄至“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2.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完整或错误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及时予以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流程 

  详见附件2:《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