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现将列入“黑名单”管理期限已满的企业续期 “黑名单”管理的信息公示如下: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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