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2015〕20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劳动力价格信号,只具有指导服务性,不具有行政指令性。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一般每年公布一次,适用期为一年,实施时间为发布之日至明年新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之日止。
通过对企业薪酬试调查的样本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和修正,形成了2015年本市人力资源市场8个行业385个工种(职位)和83个技术工种(职位)的工资指导价位,并予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水平分为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企业参考时,应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合理选择。一般情况下,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参考高位数,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参考中位数,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可参考低位数。同时参考职工技术水平和职业资格证书来确定工资价位,但企业确定的工资价位不能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在招工和劳动者求职时确定工资标准也可作为参考依据。用人单位也可参考工资指导价位,结合本市发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通过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合理确定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幅度,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2015年三明市行业部分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
2.2015年三明市部分技术职位(工种)工资价位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