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吸引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学制学生,下同)来明留明就业创业,深化产教融合,满足我市11条特色产业链发展对人才尤其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重点企业开展“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摸清我市11条特色产业链人才需求,掌握对应专业的高校情况,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在重点企业建立对口专业的大学生实习基地,基地建设工作由对口合作企业与高校共同负责,搭建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开展“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工作,努力实现实习与就业无缝衔接。
二、工作措施
(一)实习岗位开发与匹配
各县(市、区)人社局、工信局按照多元募集、量质并重的原则,重点面向我市11条特色产业链(其中,工信局主要面向我市5条工业产业链)的重点企业开发一批技术技能类实习岗位。市人社局根据实习岗位需求,主动对接有关高校,结合“扬帆绿都·圆梦三明”人才招引活动,组织企业参加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实习招聘会,按照双向选择、择优选定原则,招募合适的实习学生。
(二)实习基地认定和管理
1.基地认定:由企业申报,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审核、公示后,确认为“三明市大学生实习基地”。
2.建设标准:基地须配备专业带教师资、标准化实习岗位、安全保障设施及职业发展通道。
3.动态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辖区内基地进行考察指导并开展绩效评价,不合格单位取消基地资格并追回补贴。
(三)实习管理与转聘
1.实习周期:每年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动态管理:合作高校安排导师跟踪实习质量,企业指定带教专员双向反馈。
3.转聘考核:实习期满由企业组织综合评估(含技能测试、岗位适配度等),考核合格者直接录用为正式员工。要精心指导企业切实优化就业环境,增强毕业生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鼓励学生实习期满后及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四)实习保障政策
实习基地按月发放实习补助,实习补助标准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能够保障实习学生基本食宿和其他生活需求,并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工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实习岗位清单,联合属地企业做好带教安排和实习考核;各实习基地要精准摸排对口专业大学生就业意向,配合开展宣传动员和岗前培训,确保实习招聘公平规范、留用机制畅通有效,实现实习到就业的高效转化。
附件:三明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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