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市发改委、三元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会审,认定“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补贴相关条件。为进一步增强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17日
公示电话:7500903、7500902、8223927(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附件:三明市2023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名单(四)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