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推进三明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明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团明委﹝2021﹞17号)、《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会审,认定兰聪兴、江王涛、赖丽雯等3位同志符合一次性生活补贴相关条件。为进一步增强对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6月8日
公示电话:7500908(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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