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财政局:
为推动各县(市、区)就业创业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现场核查的通知》(明人社〔2018〕243号)、《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纪办〔2018〕9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8〕67号)等文件要求,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精准就业扶贫情况、公共服务机构绩效完成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主要内容
1.2017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现场绩效评价;
2.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公益性岗位开发、享受社保补贴、数据库动态管理等情况;
3.2017年度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绩效完成情况;
4.“双创”期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完成情况(以台账资料为准)。
二、核查时间安排
核查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至9月15日,具体由各组自行安排。
三、核查分组安排
1.第一组
组长:陈永连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董继秋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陈才旺 市劳动就业中心副主任
黄伟明 梅列区劳动就业中心主任(联络员)
核查三元区、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
2.第二组
组长:杨智海 市财政局社保科主任科员
成员:黄腾飞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叶忠明 将乐县劳动就业中心主任
余一凡 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科员(联络员)
核查梅列区、尤溪县、泰宁县、建宁县
3.第三组
组长:李昌枝 市劳动就业中心主任
成员: 张如文 市局财务和基金监督科主任科员
丁长邦 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副科级干部
李建国 市劳动就业中心就业科科长(联络员)
核查永安市、沙县、将乐县、大田县
四、核查要求
1.县(市、区)具体核查时间,按各核查组通知为准;
2.各核查组要随机抽查1-2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精准扶贫情况进行核查;
3.核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各组要将检查内容的第一、第三部分报送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第二、第四部分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
工作遇到问题,请与市劳动就业中心联系,联系人:陈才旺,联系电话:13850816632。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