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270号)要求,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社会公示,确定大田创新创业产业园、闽赣省际(建宁)电子商务产业园2个创业孵化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要持续推进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工作指导,力争涌现一批管理能力强、孵化成效好的示范基地。
各有关县(市、区)要及时足额拨付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做好示范基地的监管跟踪服务,指导孵化基地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孵化职能,积极为入驻创业孵化项目和创业者提供各类就业创业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三明市2021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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