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20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0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面向12个县(市、区)乡(镇)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基层紧缺工作岗位,并适当向扶贫岗位倾斜。城区街道岗位和乡(镇)党政办岗位不列入征集范围。
二、征集数量
2020年计划统一招募30名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县(市、区)征集岗位数不少于3个。
市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岗位征集情况,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三支一扶”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确定具体招募计划。
三、征集时间
2019年1月20日-2月14日。
四、工作流程
(一)岗位征集。各县(市、区)人社局将征集的岗位需求信息审核汇总后,于2月14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二)审核汇总。市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汇总。
(三)发布信息。市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审核后于3月底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岗位征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本地区“三支一扶”的岗位征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全市“三支一扶”计划岗位信息及时发布。不组织开展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需书面说明原因。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切实加强与本地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把握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岗位比例,逐步提升招募质量。要紧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基层人才队伍状况,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优先征集有空编或者将来2至3年内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
(三)各县(市、区)人社局在岗位征集工作中,要结合本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情况,本着对服务单位和毕业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健康发展。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联系。联系人:吴静丹,联系电话:7506621。
附件:三明市市级“三支一扶”岗位征集信息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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