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社)决〔2018〕7 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实施意见和办法;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保业务、财务指导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做好全市失地农民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包括3个业务科室,其中:本单位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7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要任务是:做好全市城乡居民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全民参保登记各项工作。围绕这些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做好全市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工作
全市120.85万名城乡居民参保,综合参保率达98.9%,全面完成当年续保缴费任务。筹集基金收入6.56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41亿元,集体补助收入575.47万元,政府补贴收入4.83亿元。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35.05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当年发放养老金4.41亿元,基金历年滚存结余13.71亿元。
(二)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2017年,全市当年共审查被征地社会保障措施71宗,历年累计1738宗,征收土地(含国有拨用)1.06万亩,历年累计征收23.03万亩,其中当年征收耕地0.25万亩,历年累计4.98万亩。全市应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11.49万人,已确认为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11.24万人,确定率达97.82%。11个县(市、区)(除沙县外)第四轮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金标准,月人均保障金最高295元,最低为170元。其中2.53万老年被征地农民按月领取养老保障金,当年共发放5795万元,累计发放2.37亿元;累计为4619位参加企业职工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发放社保补助(养老金)1111万元。
(三)全面完成老农保封存工作
截至12月31日,全市完成新老农保制度衔接13.35万人,进度达100%,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老农保封存清零工作。
(四)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全市应登记对象总数305.8万人,已登记信息入库305.8万人,需入户调查52.3万人,已入户调查52.3万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入库率、入户率、入户调查完成率均已达到100%,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年初结转和结余15.97万元,本年收入102.94万元,本年支出105.9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2.9万元。
(一)2017年收入102.9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 0.01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2.9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04 万元。
(二)2017年支出105.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03 万元,增幅21.8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5.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7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9.03万元,增幅21.8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97.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77万元,增幅15%。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科级人员,人员支出增加。
(二)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支出5.04万元。
(三)行政单位医疗3.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2万元,增幅64.89%。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一名科级人员,人员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55万元,同比下降80.5 %。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无公车。(三)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主要用于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交流,累计接待11批次、接待53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5.65%,主要是:节约开支,实行简餐。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5.56%,主要是中心人员调整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开项目概况: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工作经费主要是用于全市城乡居民社保(含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经费,同时召开全市城乡居民保工作会议的会议费、差旅费和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经费。
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根据国家和省上工作部署,市政府提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新老农保过渡方案,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做到100%发放;适时提高市被征地农民保障金;根据2016省政府令第177号,执行新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按当地低保标准按月发放失地农民保障金;根据省厅要求2016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2017年三明市全面完成入户调查79万人的工作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4.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9. 政府采购情况表
10.“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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