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

2017年度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30 17:06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社)决〔20186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培训高中级实用型技术工人,开展技术工人短期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学校包括8个行政管理处室,经费来源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数196人。 

  2.人员情况:在职人员156,离休1人,退休97人。年末中职学生人数1093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目标,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开拓思路,锐意进取,以创建“技师学院”和巩固省级文明学校为载体,不断加快职业教育创新步伐。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二)“迎检”工作取得实效 

  (三)教育教学有新突破 

  (四)德育工作稳中向好 

  (五)招生就业措施有力 

  (六)培训鉴定有新进展 

  (七)党建工作扎实推进 

  (八)后勤保障务实高效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学校年初结转和结余3,716.22万元,本年收入2,964.93万元,本年支出5,761.8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19.33万元。 

  (一)2017年收入2,964.9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643.49万元,下降35.6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92.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155.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417.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5,761.8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421.41万元,增长72.4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28.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6.98万元,公用支出171.27万元。 

  2.项目支出3,433.5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20.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2.84万元,增长24.5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50302中专教育209.71万元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43万元,增长36.81%。主要原因是2016年校址搬迁部分职业教育提升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2017年学校正式入驻沙县生态新城后,项目完成资金使用完毕。 

  (二)2050303技校教育支出215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9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的因素。 

  (三)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5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89万元,增长172.84%。主要原因是财政2016年下达免学费补助金及职教园运行经费补助款指标下达迟,2016年资金来不及申请使用,2017年度该项目资金用于补充学校津补贴自筹部分及职教园运行经费。 

  (四)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25万元,下降100%,原因是2017年学校没有取得该款项资金。 

  (五)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教职工养老保险, 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在2050303技校教育科目下核算。 

  (六)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73万元,增长17.61%。主要原因是2016年学校整体搬迁,部分就业实训设备购置项目搁置,2017年该项目专项购置设备全部到位,进一步改善学生实习实训条件。 

  (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04万元,用于缴纳在职教职工医疗保险费, 2016年度医疗保险费在2050303技校教育科目下核算。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学校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7.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1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8万元,同比增长22.5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32.60%,主要是:学校20168月正式由市区搬迁至沙县生态新城,往返市区办理公务没有公交车,交通非常不便,造成公务用车日常运行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8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学校与其他院校开展教学交流、接待学生就业企业招聘人员以及招生宣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批次、接待总人数7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3.69%,主要是: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接待审批制度,节约接待费用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00%,因为学校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5.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4.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学校2017年没有需要进行绩效自评的专项。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