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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8 18:18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决201725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四)指导和检查本市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五)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人员编制数18人 ,在职人数12人。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主要任务是:以抓好改革,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为工作主线,扎实做好改革方案实施和新老制度平稳衔接。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力度扎实做好机关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和新老制度平稳衔接,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 

  (二)发放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及过节费。 

  (三)加强业务、财务培训工作。 

  (四)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稳健运行。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89万元,本年收入493.9万元,本年支出493.0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2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493.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4.56万元,增长7.5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81.92万元(含财政转入全市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及过节费349.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11.98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493.0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3.47万元,增长7.2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81.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1.2万元(含代财政支付全市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及过节费349.21万元、支付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重阳节活动经费8.95万元),公用支出15.28万元。 

  2. 项目支出0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81.0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1.49万元,增长4.6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28.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2015年决算数增加17.92万元,增长16.1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49.21万元,主要用于代财政发放全市单位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及过节费。2015年决算数增加3.17万元,增长0.9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数增加。 

  (三)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单位缴费部分支出。2015年决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46万元,同比下降10.5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1.23%,主要是:严格公车管理,控制车辆运行,公务用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2.4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7批次、接待总人数233人次。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64%,主要是:降低接待标准。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长0%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7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要求,项目概况公开:征收经费是市机关社保中心养老保险业务序时稳定开展的重要保障,主要涵盖养老保险征收、待遇业务、基础建设及相关财务工作;过程评价及绩效分析:我中心细化各项工作,专人专职,确保征收待遇及相关工作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展,全年累计服务人员16814人次,提供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转移工作、社保缴费证明、发放养老金、丧葬抚恤支出、春节慰问金、过节费、离退休待遇调整等服务项目,按时完成、保质保量。全年完成征收29673万元,待遇支出39146万元。我中心各项业务都有条不紊的开展,切实保障了每位参保人员、退休人员的权益,获得了参保人员、退休人员100%的满意度;存在问题:(一)负责专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不在时,替岗同志对个别工作不熟悉。(二)部分办公设备老旧,影响工作效率。(三)人员有限,部分业务并得不到有效开展;建议:(一)加强监管与核查,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二)建立健全AB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保质保量。(三)及时更新提升办公设备,提高办事效率。(四)增加人员,以便开展更多更好的服务事项。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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