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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8 18:08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明财(社)决〔201722号)及《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供求服务、人事委托代理、人才流动中介、人才招聘、人才信息、人才培训、引进人才服务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9  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中心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三明为工作抓手,围绕 “促进就业、支持创业、提升服务”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搭建高质量人才供需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先后举办7场招聘会,共吸引1300余家省市知名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2.2万个,达成就业意向近4000人次。二是支持企事业单位跨区域人才招聘。先后组织中燃城市燃气、海西重汽、青山纸业等3批次22家企事业单位分别参加昆明、南昌、武汉三个地方的跨区域巡回招聘会,并给予一次性补助2500元。 

  (二)开展“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今年以来,借助“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主题,围绕如何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集思广义、拓展思路,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一是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提升毕业生对政策的知晓率。由人社局长或邀请相关人员进校园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印发《三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障服务宣传手册》,让毕业生更全面、准确了解政府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就业方向。二是开展送岗位进校园活动,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与辖区3所高校分别举办校园招聘会,通过广泛发动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市外知名企业参与校园招聘会,提供大大高于2017年毕业生数的人才岗位需求,让毕业生更多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同时印发《三明市重点企事业单位2017年人才需求目录》,扩大毕业生选择就业范围和空间。三是开展激发毕业生创业热情活动,驱动毕业生投身创业。牵头组织辖区3所高校2017年有创业意愿90名毕业生走进创业园区、基地,实地参观学习,分享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经验,体验创业历程。四是开展高校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通过在辖区3所高校组织超过3000名在校大学生校内初赛,300名校际决赛的信息处理、机电CAD、工程造价等6个专业的职业技能竞赛,助力我市高校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 

  (三)抓好人才项目服务,争取省级人才项目支持。一是多措并举加大人才支持项目政策宣传力度,让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文件、网站、微信以及人才办、商务局、团市委、出国留学人员协会等相关部门协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支持、鼓励全市符合条件的人才项目积极申报省级人才项目支持计划。二是做好人才支持项目精准服务、贴心服务,争取更多人才项目支持。市局专门举办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和互联网经济优秀创业支持项目答辩专题辅导培训,邀请我市获得2015年省互联网经济优秀创业资金支持的团队负责人为申报企业开展项目答辩专题辅导,分享答辩经验,讲授答辩技巧,重点解读PPT制作、项目发展模式、发展前景、风险控制以及答辩技巧等内容。2016年,全市共有23个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其中,三明市布兰琦洗衣店、三明田园牧哥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尤溪县西城镇北宅园林休闲山庄、三明市三元区老杨家素材育苗有限公司等4个项目获得省级资助24万元;11个互联网企业申报省互联网经济优秀创业支持项目。 

  (四)抓好日常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规范办事流程。中心主动优化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印发《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项目办理指南》、《三明市人事人才有关服务工作规范指引》,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全年窗口受理人事人才政策咨询8000余人次,提供职称确认、学历变更、缴交医社保、调整档案工资、人员退休等综合服务2000余人次。二是规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全市共接收毕业生等各类档案约1.1万份,按照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精神, 20168月起启动全市流动人员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信息化。截止目前,全市档案录入约9000人次,其中,市级约2900人次。三是加大服务窗口建设。各级人才服务中心按照窗口服务规范以及现有办公场所具体情况,重点从优化窗口服务环境软件方面加大服务窗口建设。基本确保窗口服务设施、服务环境符合服务窗口规范要求。四是初步建立招聘求职信息常态化机制。市人事人才中心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三明分部合作,共同设立招聘求职专区,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共享招聘求职信息,促进人事人才网招聘求职信息量的提升,同时初步建立招聘求职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23.06万元,本年收入185.76万元,本年支出250.6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8.22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85.7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5.39万元,下降28.8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66.0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19.69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50.6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8.87万元,增长37.9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94.52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64万元,公用支出6.22万元。 

  2. 项目支出156.0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87.2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59万元,增长3.0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62.64 万元,较2015年决算减少13.79万元,下降18.0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27.2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35万元,减少47.3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86万元,同比增长235.2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86万元,累计接待6批次、接待总人数178人,与2015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35.20%。主要用于省厅、各设区市、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来明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万元,比2015年减少27.25%,主要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中心没有项目。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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