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单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局工作部署,检查指导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业务工作。
2、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与考核工作。
3、负责全市各行业考核小组及培训单位的办班资格认定。
4、负责全市中、初级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会同各行业考核小组及办班单位抓好全市中、初级工技术理论和技能的具体考核工作;承办省人事厅委托的高级工考评工作。
5、接受政府人事部门委托,负责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岗位证书发放工作。
6、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前培训及业务轮训的组织工作。
7、受政府人事部门委托,承担全市高、中级职称外语、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招收国家公务员等各项考试的考务工作。
8、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实施市人事局精神文明建设“五大工程”,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三讲两说一学习”、“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和创建文明示范岗、文明科室、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及岗位练兵活动,加强政德、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榜样意识、奉献意识;用“五个一”规范言行,树立“团结务实、公道正派、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开拓创新、优质高效”作风;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一流工作成绩,为经济建设和新一轮创业、为基层和各类人才提供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
9、承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单位,人员编制数4人,在职4人。
三、2016年工考办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人事考试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组织保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按照省级的指示,根据市人社局安排,认真完善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卫生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各部门参与的人事考试各项协调机制。
(二)精心组织各类人事考试。明确各自责职、任务和分工。细化考场管理,确保考场良好秩序,有效防范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加强试卷保密,严格执行试卷接送及保密规定。严格执行纪律,维护人事考试的权威和考试公平公正。
(三)认真做好人事考试其他工作。开展社会化各类人事考试报名工作,配合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审核。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工考办年初结转和结余94.29 万元,本年收入109.73万元,本年支出131.2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7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09.7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7.32万元,下降38.02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5.1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24.5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31.2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6.85万元,增长25.7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4.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97万元,公用支出1.73万元。
2.项目支出86.5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06.7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95万元,增长6.96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37.7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5万元,增长6.04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3.7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9.68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历年项目未完成,使用历年结余项目资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万元。 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0.2 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2万元,同比下降(增长)63.3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44.06%。主要是按照“保障公务、安全行驶、节约使用、减少费用”的要求,统一调度,减少空驶,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三)公务接待费0.29万元。累计接待 8 批次、接待总人数35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84.32%主要是2016年以来,我单位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万元,比2015年增长0%。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我中心无项目绩效内容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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