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间:2026-01-20 1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sm.gov.cn/)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杜鹃新村32幢401办公室;邮编:365000;电话:0598-7506616;传真:0598-7506675;邮箱:smsld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全市人社事业发展重点,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公开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核心职能,聚焦“稳就业、保民生、聚人才、促和谐”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发布年度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招聘等专项活动信息;公示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技能人才评价等信息;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监管信息。全年通过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00余条。持续加强局门户网站和“三明人社”微信公众号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提升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做好信息发布源头管理,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规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从申请形式看,以网站申请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以社会保障信息为主。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面

  健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分类归档体系。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更新,并在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内容保障和日常监测,优化栏目设置,提升检索便捷性。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开展本系统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网站互动栏目、12345热线等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按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和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针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政策的解读不够细致,部分政策文件的通俗化、可视化呈现不足,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优化,新媒体平台的互动性不足,对公众咨询的回应效率和针对性有待提升。三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把握不够精准,业务办理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