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3-40-2025-00019
- 备注/文号: 明人社〔2025〕4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1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局机关部分科室及直属单位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名称等出现了变更。对照机构改革批复文件,结合局“三定”规定及省人社厅权责清单相关内容,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现予以公布。
依法明确市人社局权责事项164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44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其他权责事项77项。
附件: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2025版)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