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3-40-2023-00043
- 备注/文号: 明人社〔2023〕10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中国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金融助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42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设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二、认定标准
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
1.企业成立1年以上;
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缴纳失业保险为准);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征信良好,在银行无不良授信。
三、贷款政策
中国银行开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对持续增加用工、稳岗扩岗突出的企业,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当地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协商加大利率优惠力度,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
四、工作流程
经办银行为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开展申办企业资格审核。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向各县(市、区)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
(二)资格审核。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助当地中国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人社部门可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名单,对列入推荐名单的企业,中国银行提供“绿色审批通道服务”。对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由人社部门对企业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稳定就业情况、近1年来缴纳社保情况等。
(三)银行核查。各县(市、区)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开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对申请企业开展授信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
(四)贷后管理。各县(市、区)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和监测预警,进行资金流向监控,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助当地中国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定期评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动态退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发动、摸底排查、资格审核等工作,要及时与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开展合作,确保工作落实。市级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定期调度制度,各县(市、区)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于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反馈《小微企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明细表》,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季度末次月8日前向市劳动就业中心报送本地开展专项贷款工作情况。
(二)加强协作推动。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了解企业稳岗扩岗融资需求,对企业促进就业情况、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通过推动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不断增量扩面。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各类渠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同时作好政策解读,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申请办理。
联系单位: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联系人:张若语,电话:750682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联系人:伍敏,电话:0598-8268708。
附件:1.小微企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资格认定表
2.小微企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明细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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