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13-40-2023-00026
  • 备注/文号: 明人社〔2023〕6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工业产业重点企业引才补助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3-09 16:48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三明市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2+3+N”人才专项行动方案》(明委人才〔2022〕1号)(简称《行动方案》),支持工业产业重点企业招引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政策支持

  工业产业重点企业单次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0人及以上,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受益地财政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新招聘引进且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分别按照高级工每人1000元、硕士或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每人1万元、博士或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以上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发放程序

  (一)网络申报。相关企业应在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或招聘引进的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硕士、博士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次年12月份,依托人才所在单位于三明市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s://rcfw.smiid.cn/)申请引才补助。

  申报材料:①《三明市工业产业重点企业引才补助申请表》;②企业招聘简章;③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高级工或技师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⑤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位网证明;⑥副高或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⑦在我市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满2年或1年的凭证。

  (二)窗口初审。由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及招引对象是否从引进至申报时仍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进行核对,并对申报对象是否符合政策支持条件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并联审核。初审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并联审核。人才服务窗口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将申报材料同时在线分送市人社、市教育、市工信等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核。教育部门负责对以学历条件申报的对象进行审核;工信部门负责对是否属于工业产业重点企业进行审核;人社部门负责对以专业技术资格及技能等级资格条件申报的对象进行审核。联审工作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汇总公示。市人社对通过并联审核单位的意见进行汇总,并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奖励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向同级人才办、财政申请补助资金,相关单位收到补助资金申请后,及时审核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受理单位(人才服务窗口),受理单位收到补助资金后,应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申报单位。

  三、名词释义

  1.经费保障:①就业(创业)服务对象在各县、沙县区及永安市的,经费由受益地政府承担;②就业(创业)对象涉及市本级和三元区的,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担;③服务对象为中央和省属在明单位的(除三钢集团及所属企业外),可参照执行,经费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2.大中专毕业生:是指接受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技校教育并获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博士、硕士指接受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企业单次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0人及以上”:是指企业在当年度新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0人及以上,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工业产业重点企业:是指由市工信局确认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高端纺织、新型建材、生物医药等产业重点企业名录。

  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部门负责。

  附件:三明市工业产业重点企业引才补助申请表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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