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局工作部署,检查指导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和人事考试业务工作。
2.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试与考核工作。
3.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小组及培训单位的办班资格认定。
4.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小组及办班单位抓好全市高、中、初级工技术理论和技能的具体考核工作。
5.负责全市机关单位技师职数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评审材料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6.接受政府人事部门委托,负责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岗位证书发放工作。
7.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8.受政府人事部门委托,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招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各项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职(执)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9.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人事人才业务等方面知识学习;统筹抓好党建、精神文明、综治、计生工作;加强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强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树立“团结务实、公道正派、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开拓创新、优质高效”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一流工作成绩,为基层和各类人才提供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
10.承办上级和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地址: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
业务咨询电话:0598-7506802、750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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