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于1995年5月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2008年5月经批准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核拨。
一、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城乡居民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督导本市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城乡居民保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完善本市城乡居民保制度的建议。
3.执行城乡居民保基金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规定;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预决算、结算申报工作。
4.制定本市城乡居民保内控和稽核制度,开展内控和稽核工作。
5.编制、汇总本市城乡居民保基金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
6.组织开展城乡居民保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其他
业务咨询电话:0598-7502636
办公地址:三元区列东街社保大楼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