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6号)做好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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