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行政处罚法》《劳动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人社办〔2021〕5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的通知》(明人社办〔2021〕6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柔性执法“两张清单”及相关配套文书,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1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0项。后续工作中,清单内容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更新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4.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告诫书
5.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约谈记录单
6.年度柔性执法统计报表
7.柔性执法工作方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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