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认识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坚持从我市人社系统实际出发,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全局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2.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六项主要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抓牢抓实普法学法宣法各项工作,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将法律法规、人社业务等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共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22次,重点学习了《民法典》《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
(二)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拓展宣传渠道。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一方面,利用传统媒体宣传,开设《三明新周报》《三明日报》专门宣传版面,在市区人流量密集的大型LED显示屏、社区公益性宣传栏、出租车车顶显示屏、公交车车内投放宣传标语。另一方面,注重依托新兴媒体创新宣传。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在“民生平台”“e三明”等APP上不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
2.开展主题活动。一是通过业务培训促普法。举办就业创业政策业务培训班、劳动保障维权政策培训班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学法用法意识以及依法行政能力。采取线下自主学习、线上培训考核的方式,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劳资专管员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员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范围。二是通过考试竞赛促普法。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自身法律素养。在全省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大赛中取得了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三是通过专题活动促普法。通过线上线下立体、行业分块联动、重点对象精准等方式,开展《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6次,借助大型招聘会举办政策宣传活动12次,有力提高职工、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3.推进“法律六进”。一是“法进机关”。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学习会、法律知识讲座,营造良好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12月4日,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局领导班子和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宪法宣誓、宪法知识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人社机关干部法治意识。二是“法进单位”。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局网站等,建设机关法治学习资料信息平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开展宪法宣传周“送法进机关”活动,发放《劳动者维权服务指引》《工伤预防知识》等法治宣传材料,解答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政策法律咨询。三是“法进社区”。建立社区居民普法制度,设置社区法治宣传橱窗、社区法律图书角,定期开展群众性劳动保障法律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消防安全日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周年纪念活动,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四是“法进企业”。在市直企业、梅列、三元和沙县工业园区设立永久性工伤预防宣传栏,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比活动,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全市累计发放宣传单1.76万份、接受群众欠薪投诉、举报或政策咨询2800人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五是“法进乡村”。借助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大力宣传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主动上门服务,向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全市累计发放宣传单3.5万份、接受群众政策咨询2600人次,努力营造良好参保氛围。六是“法进学校”。市属高级技工学校积极落实“依法治校”,举办“禁毒知识”讲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提升法律观念、拒毒意识。
4.深化以案释法。面向干部职工,采取法院旁听方式开展学习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组织三批30名干部到法院旁听劳动和社会保障庭审,把“练兵课堂”搬进法院庭审现场,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业务法律贯通、法法衔接意识,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整体性提升。面向群众,通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强化“释法”工作,把仲裁办案的事前、事中、事后都变成普法的全过程,通过公开开庭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加深法治宣传效果,引导群众正确维权。
(三)强化规范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前共有审批事项大项17项、子项39项,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全部实现省政务“闽政通”、市行政服务中心内网互通受理。二是梳理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初次申领)两个审批事项入选E三明智能审批事项(秒批),以及电子保障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待遇等人社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同步推进电子证照转化,生成电子证照298多万件,并通过调取电子证照作为办事材料,减轻群众办事负担,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统一向社会公布。三是积极推进同步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定期查询工作机制,做到不遗漏、不延迟。2020年以来,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共3898家,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共3914家。四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在履行法定义务方面的事中监管,及时化解市场风险。全年共抽查36家企业(含7处在建工程项目),并统一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信息公示3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21条,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27条。
2.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实施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挂钩帮扶、部门联动等四项制度,持续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工作。强化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全市共抽查样本企业465家、样本员工5.2万人。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全市222个在建工程项目“无欠薪项目部”创建率达100%,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市检查用人单位2778家,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1起,为28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173.18万元,其中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3件。全市欠薪案件数、被欠薪人数和欠薪金额较2019年同期均有明显下降,未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极端事件。三是开展用工诚信评价。对534家用人单位2019年度劳动保障诚信情况开展等级评价,评价A级单位515家、B级8家、C级11家;对528家用人单位2019年度工资支付行为开展信用评价,评价守信单位515家、一般失信单位3家、严重失信单位10家,有3家单位和1位自然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2家单位和1位自然人因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3.全力搭建法律援助平台。一是与市中院、市总工会、市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依托三明市职工服务中心成立了三明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二是成立了三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分管领导组成。把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确保了创建活动和年度考评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多措并举推进“互联网+调解”工作,全市142个乡镇(街道)“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此外,为畅通园区用人单位和职工维权通道,先后在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和建宁县经济开发区建立了服务平台。四是与市司法部门联合打造三明市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实现了法律咨询、援助、调解、仲裁“四位一体”的无缝对接,将在保障农民工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三明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明晰“三项制度”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责任落实。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将2020年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1.落实援企稳岗政策。聚焦企业复工复产一线,强化稳企稳岗政策叠加,通过e三明惠企直通车、彩信方式将惠企政策点对点向企业法人精准推送,主动改变业务经办模式,依托大数据比对,快速拨付补贴资金。全市共兑现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补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等资金1.46亿元,惠及企业6197家次,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风险难关。
2.做好企业用工服务。积极搭建各类用工招聘平台,探索打造“一机在手,就业服务全实现”便民服务新模式,实现求职招聘精准匹配、各类补贴快速申领、档案政策一键查询,工作经验做法得到人社部、省人社厅和省审计厅肯定推广。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326场,微信端推送职位54.94万条,新招聘员工3.89万人。同时,采用包车、拼车等方式“点对点”接回新老员工,专车接回一批员工。截至目前,全市各地通过专车共为辖区企业“点对点”接回返岗员工254批次1922人。
3.落实惠企减负政策。积极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做好解读宣传,进一步优化流程,让企业零材料、不跑腿即享受政策红利。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9.45亿元。贯彻落实《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工资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返还政策实施期内新缴存保证金236.75万元,涉及建筑施工企业10家;按照政策办理工资保证金缓缴涉及建设施工企业54家,涉及金额5247.91万元;确认8家建设施工企业予以免缴工资保证金,涉及金额2197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纾解企业困难,助力复工复产
(五)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1.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的办理程序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流程,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同时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我局行政负责人共13次出庭参与庭审,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为维护行政诉讼原告的合法权益和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
2.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落实集体审议,发挥群策群力作用,就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研讨,强化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抓好案前调解,发挥纠纷化解作用,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工作,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的力度,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3.发挥法律专业人士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续聘职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为案件办理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与支持,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疑难问题讨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的作用,有效地实现了法律风险事前防控。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专业人员不足,法治队伍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建设领域的欠薪案件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还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三是普法工作面还不够广泛和深入,人社领域的一些惠民惠企政策的宣传面还有待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抓好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强对法治人社工作的领导强化执法、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继续抓好宣传平台推广运用。通过传统与新媒体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宣传,加强法律宣传引导,做到人尽皆知,更好运用平台为群众服务。
(二)协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探索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继续推进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解决组织建设,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构建系统、科学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三)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推进“治欠保支提升年”活动,落实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推进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完善调解仲裁办案指导工作机制,加大仲裁调解和终局裁决力度,力争结案率达92%,调解率达60%。
(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充实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将专业够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到相关岗位。壮大行政执法人员队伍,鼓励机关干部全员取证,参加省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加强能力提升,以岗位练兵、岗位提升为主,适时组织各类法治培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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