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查组根据我市自查自评报告及评分情况,依次抽查了尤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三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梅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并从台账中随机抽取案件进行案卷评查。座谈会上,胡建明副调研员简要介绍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此次关于执法案卷评开展查自查自评的情况汇报。随后评查组根据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卷装订是否规范的要求对我市2016年执法案卷进行查阅并现场点评和指导。
评查组对我市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等工作措施表示肯定,认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是体现劳动保障工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标志。同时建议我市在评查结束后认真总结,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以及《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17年修订)要求规范执法全过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