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办〔2017〕55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明政办〔2017〕66号)精神,我局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以及相关便民事项,现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审批”和“设立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审批”作为“最多跑一趟”事项,请相关业务科室进一步深化网上办理,完善办事指南。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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