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 将乐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门日照广场、新将北路11号项目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0-08 14:50

  根据《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将乐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门日照广场、新将北路11号项目

  施工单位:福建省鑫中天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月19日

  公示期限:30日(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8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将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2267561,地址: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6号社保大楼4楼;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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