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警惕以“追回被骗资金”为由实施二次诈骗
来源:江苏省公安厅 时间:2020-10-14 17:00

  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各类诈骗层出不穷,诈骗手段也不断升级,骗子以帮助受骗者追回前期被骗资金为由实施二次诈骗,严重损害了群众居民的切身利益。

  2020年8月19日18时许,李某报警称在网上售卖游戏账号被骗,便在网上搜索咨询被诈骗怎么办,搜到一个“网络反诈中心”的QQ,李某与对方联系,对方以帮助追回损失为由,让李某向指定账户转账10110元,后发现被骗。

  2020年8月21日9时许,张某报警在8月20日刷单被骗,8月20日晚上在网上搜索如何追回被骗的钱,加了自称警察的QQ号,后通过自己的网上银行先后两次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56050元,后发现被骗。

  犯罪嫌疑人在网络平台设立假冒的追逃平台,散布所谓官方“反诈中心”“网络警察”或“黑客”的QQ号,一旦有人添加该QQ号后,不法分子便假冒工作人员,利用受害人急于想追回损失的心理,承诺只收取少许费用便可帮其追回损失,以帮助“拦截、冻结”被骗账户资金需“押金”“保证金”为由,诱骗被害人加入名为“退款部门”QQ群、微信群,进而“指导”被害人进行网上转账操作,骗取钱款。受害人防范意识薄弱,因第一次被骗蒙受经济损失后,急于想要挽回前期损失,却又陷入了第二次诈骗。诈骗过程中双方不直接接触,诈骗分子仅是通过使用通信工具与受害人进行联系,与受害人不进行面对面的直接接触,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仅限于社交账号和银行账号。

  警方提示:互联网上的网警均是骗子,凡是称将钱打入安全账号、要求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网警均是冒充警察的骗子。若发现受骗后,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去当地派出所报警,切勿相信网络上自称有“特殊渠道”能追回损失的“能人”,谨防二次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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