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职称评审方面。一是开辟绿色通道,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可免除实践技能考试、面试答辩、基层服务和进修学习等要求,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二是将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列入年度职称评价指标,作为加分项。三是破除“唯论文”倾向,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可替代论文或课题要求。
二、职称聘任方面。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优先晋升职称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二是对三明市外派援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内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记功以上奖励的人员,符合晋升本单位高一级岗位等级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聘任指标单列计算、逐步消化。三是优先评审职称或考试、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激励奖励方面。一是要及时发现、挖掘、宣传好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尊医重医环境,并做好奖励工作。二是要重点向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控制数量,聚焦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条件和群众公认;同时简化程序,不给一线医务人员增加额外负担。三是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可单独核增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不受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限制。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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