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辟“绿色通道”做好疫情防控仲裁维权工作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2-25 17:4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坚决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调解仲裁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双方当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权益。

  立案方式多元化。在立案窗口张贴了《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公告》,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滚动提示。引导当事人通过拨打咨询电话、申请仲裁材料邮寄等方式进行立案和咨询。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申请业务,公开预约电话,提前预约办理时间,分时段办理,减少人员集聚。 

  仲裁开庭时间延期。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原定于202023日至219日的调解、开庭、质证等案件(除已公告开庭的案件外)全部延期,由具体办案的仲裁员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对2020219日之后无法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申请延期开庭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已延期审理案件4件。

  适时中止仲裁时效。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中止审理,经审查后符合正当理由的,可以中止仲裁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已中止审理案件6件。 

  仲裁文书邮件寄。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优先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仲裁文书,无需当事人现场取件;对近期拟前来递交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证据等相关材料的,建议尽量改用邮寄方式办理,全面实现“不见面”便民服务。 

  群众关切及时回。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对广大市民通过e三明、12333热线、咨询电话等途径提出的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进行回复,切实帮助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每日做好来人登记、办公人员登记、体温检测、政策咨询、立案调解受理等各项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不影响日常的工作秩序,切实做到防疫维权两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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