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02-13 15:39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进一步畅通劳动维权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案件协调处置,引导劳动者通过“不见面”方式反映相关诉求。

  二是确保信息畅通。疫情防控以来,及时将国家、省上各级有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方面要求通过微信群、传真等方式传达给县、乡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并提出我市具体贯彻要求,确保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是突出保障服务。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投诉电话、e三明等“不见面”方式,先后受理复工时间、春节假期工资支付、劳动争议纠纷等方面政策咨询68人次、受理劳动维权投诉7人次,及时劝阻拟早于29日前复工用人单位6家。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将《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保障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通过各级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并利用在建施工项目微信交流群、企业薪酬调查QQ群等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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