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邮寄送达文书。暂停疫情防控期间工伤认定文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领取,特殊情况需领件的,经核实,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提高服务群众效率。
二是建立“快认快办”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快认快办”机制做好工伤保险保障等工作。将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并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并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是暂停现场复查。暂停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及因病非因工鉴定的申请受理和现场鉴定工作,办结时限相应顺延。
四是多渠道宣传到位。采取网站公告、朋友圈转发、短信告知、电话逐一通知等方式将疫情期间的政策宣传到位。
(局工伤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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