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用人单位、申请鉴定人员: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精神,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暂停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及因病非因工鉴定的申请受理和现场鉴定工作。恢复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需向省里提出再次鉴定的,可在我省疫情防控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出。
2.暂停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领取,特殊情况可电话申请邮寄方式。
3.原定于2020年2月18日至20日安排的劳动能力鉴定现场复查暂停,办结时限相应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玉华、黄超君
联系电话:0598-7506637
三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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