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前后我市生产运行平稳发展,实现第一季度良好开局。市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企业提供用工服务保障。
一是落实服务企业用工补助。联合市财政、经信部门对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以及相关院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引进劳动力补助。其中:对春节当月用电量不低于1月份用电量85%(含85%)的制造业企业用工数在50人以上的给予1-2万元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对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在2018年第一季度为我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引进劳动力的,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对列入失业动态监测的用工大户、重点企业普遍建立用工监测,通过入户调查、实时跟踪、组织座谈等形式,及时掌握企业缺工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用工需求目录,对重点项目、需求大户中需求量大、缺工严重的企业加强重点监测,做好工作预案。
三是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含非公企业、小微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支持企业将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是做好企业用工服务。通过园区调剂、村企合作、行业联席、用工互助等模式,开展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多渠道满足春节期间企业用工。发挥市人力资源市场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常态化信息平台,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能力。结合“春风行动”,根据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定期组织各类大型、专场招聘活动,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精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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