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9月底,全市120.89万名城乡居民参保,综合参保率达98.9%。全市当年续保缴费78.51万人,续缴率92.22%,与去年同期比增加了0.6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10市(区)第4位,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参保缴费任务,受到省上的通报表扬。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及早部署。年初,全市人社局长工作会议上局长亲自部署。之后,市人社局下发工作要点及业绩考评实施方案,明确我市扩面任务及业绩考评分数,工作的早部署早安排,为各县(市、区)早计划早落实打下基础。今年来,泰宁、建宁、尤溪、梅列、将乐等县(区)政府,年初都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城乡居民保工作。
二是注重宣传,务求实效。各地继续利用重大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在金融合作机构营业网点或县、乡(镇)中心集散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主要采取发放宣传单、电视或LED滚动字幕宣传、电视广播专栏宣传、短信缴费温馨提示、设立咨询点、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等方式,深化细化宣传工作。同时经常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乡、村、户,主动上门服务,向群众宣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参保氛围。除了常规宣传外,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了以“话说居民养老保险”为主题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重点宣传活动。
三是强化督导,加快进度。7月13日省中心在建宁召开城乡居民保工作分析会后,7月27日市人社局在沙县召开会议贯彻省上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我们加快了工作进度,同时也加强了工作力度,市人社局多次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对进展较缓慢的县(市、区)进行督导,确保按时完成省上下达的工作任务。(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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