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比五晒】我市四举措力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7-05-16 17:13

 

  截至2016年底,我市共有120.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1%续保缴费81.59万人,缴费率94.07%全面完成当年续保缴费任务。今年2月至3月,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赴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进行现场考核。在此次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度工作考核中,我市综合得分在全省9地市中排在第三位,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年初,市人社局召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传达落实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分别下发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或意见,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列入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乡镇也制定了有效的工作方案,由乡镇长负总责、主管副抓落实,有效地推动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动员,利用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节的大好时机,采取发放宣传单、电视走字、LED屏幕滚动播放、手机短信、设立咨询点、悬挂宣传标语等,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各县(市、区)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乡、村、户,主动上门服务,向群众宣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参保、续保氛围。

  三是督导考核到位9月起市人社局对各县(市、区)居民保工作、新老农保衔接过渡工作、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导致任务未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府督查室加大对城乡居民保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对各乡镇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年终工作考核排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对年终考核靠后的乡镇给予督办整改。

  四是便民服务到位。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城乡居民保在试点初期摸索了新农保服务“不出村”模式,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县(市、区)人社局加大基层平台建设力度,同时做好便民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努力实现业务办理延伸到村(社区)。加强基层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经办人员服务水平,保证参保人员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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