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3月31日,全市完成新老农保制度衔接10.83万人,完成进度81.11%,在全省9地市中排名第三,较好地完成了省上下达的衔接任务。主要措施:
一是三级联创,强化督导。坚持“三级联创”、上下联动,加强对新老农保衔接工作的督查和考评,省、市人社部门组织督导组分别对12个县(市、区)新老农保衔接过渡工作开展督导,并实行通报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把新老农保衔接过渡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年终考评,将新老农保工作完成时间与完成任务情况捆绑考评。
二是领导重视,政策惠民。根据《福建省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衔接过渡工作方案》、《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对衔接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老农保参保居民,加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新老农保衔接过渡性养老金,大大提高了老农保参保人员衔接过渡到城乡居民保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培训,深入宣传。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组织2期共235人参加全市基层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班;组织宣讲队伍,利用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面对面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居民保中心将新老农保过渡衔接政策通过电视走字、LED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宣传。
四是细化工作,责任到人。根据省、市人社部门部署要求,各县(市、区)人社局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新老农保衔接工作。实行滚动管理,每月将未衔接过渡名单分发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核实比对;实行责任包干,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包村责任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实行工作到户,要求责任人员进村入户向老农保参保对象耐心解释衔接过渡政策。(市城乡居民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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