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推动我市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充分就业社区典型引领作用,按照省、市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和数量
(一)推荐对象:评估期为2015年至2016年。其中,已获得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包括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不再列入推荐对象。
(二)推荐数量:各县(市、区)推荐1个社区。
二、认定标准
《三明市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三、认定程序
(一)街道(乡镇)推荐。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已获得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按照认真填写《三明市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表》详见附件2,对拟推荐的社区按评审标准进行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通过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的社区推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查。
(二)县(市、区)审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各街道(乡镇)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可采取随机抽选辖区内5名以上失业人员共同参与评议,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被推荐单位依照评审标准相关内容进行考评。
对通过审查的社区,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社区,上报市人社局审定。
(三)市局核定。市局成立审核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检查,对通过审核的社区,按程序规定要求,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市级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社区,市级予以认定和表彰。
四、时间安排
(一)
(二)市复核小组将于12月底对各县(市、区)人社局推荐的社区进行书面和实地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社区,按程序规定要求,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成立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复核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劳动就业中心和各县(市、区)负责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的有关人员组成。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推荐、初审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并指定领导负责,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通过这次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把关,保证评选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审标准》和认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就业工作任务完成好、善于创新、成效明显、典型性和示范性强的社区推荐上报。一是街道(乡镇)对拟推荐的社区开展自评,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推荐申报的社区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察看。对推荐的对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推荐上报。二是在推荐申报过程中,各地要公开举报电话,并将拟推荐对象在当地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提供一份公示情况的报告(加盖公章),上报市复核组备查。三是有关推荐情况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应于
(三)实行动态管理,巩固扩展创建成果。各县(市、区)要定期对已认定的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以书面形式指出问题要求整改,到期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资格。市复核组在此次组织人员对各地推荐的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进行抽查复审时,也将对已经推荐的但未经复核的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进行统一复核。
(四)加大资金扶持,建立激励机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获得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补助,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建设经验总结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载体,在发挥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以点带面,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劳动就业中心联系。
联系人: 陈占东
联系电话:8219176
传 真: 0598-8250936
QQ邮箱: 279617841@qq.com
附件:1.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审标准
2.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表
3.市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汇总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