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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 17:08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明人社办〔2017〕1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在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三明日报》等市级媒体开办的就业创业政策专版、专栏,宣传我市人社系统各基层单位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举措的先进典型经验,营造“支持创业、服务创业、促进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做好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三明日报》等市级媒体就业创业政策专版、专栏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我局在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三明日报》等市级媒体设立的就业创业政策专版、专栏开展宣传工作,具体宣传计划见附件。 

  二、主要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我市人社系统创业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公共人才服务、社会保障重大改革、和谐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情况; 

  2.宣传电子商务发展、一县一品牌特色项目培训、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大师工作室等建设情况; 

  3.广泛开展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宣传,拍摄制作就业创业新闻专题片,专题片侧重宣传优秀创业者、优秀创业团队的创业历程、创业精神等; 

  4.发现和挖掘基层人社系统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创业导师中的先进个人和故事,展现良好工作精神风貌,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5.及时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政策改革,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解读,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 

  6.加大劳动维权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和谐劳动关系; 

  7.全面反映各地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进展及成效,体现各县(市、区)特色亮点工作; 

  8. 及时推送各类用工信息、各类招聘会通告。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注重质量。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局直属相关单位应组织力量切实做好上报专版、专栏材料的初审、修改、把关工作,提高专版、专栏材料报送质量,推出有深度、有份量的宣传稿件,提高主体宣传影响力。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可争取当地宣传报道组协助组织材料。每期专版的文字总量要达到5000字以上,可由4篇以上文章构成,并可形式多样,配发照片,做到图文并茂;每期专题片大约时长三分钟,主要宣传2016年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典型事迹。 

  (二)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应在所负责专版、专栏刊登播出时间前一周内完成材料组织报送工作,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联系人:黄枫(三明日报广告公司),联系电话:15060137560,邮箱:1519548979@qq.com;陈文祥(三明市广播电视台广告部),联系电话:13306086306,邮箱:1483933821@qq.com; 余一凡(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238526,邮箱:smjy8238526@163.com. 

  (三)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市局各有关科室、直属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专版、专栏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三明日报》市级媒体就业创业政策专版、专栏宣传联络员名单(附件3)于112日前报送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邮箱:smjy8238526@163.com 

    

  附件:1.《三明日报》就业创业专版宣传计划表 

       2.三明市广播电视台就业创业专题片拍摄计划表 

       3.三明市广播电视台、《三明日报》市级媒体就业创业政策专版、专栏宣传联络员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10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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