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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9 15:49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明人社〔2017〕32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财政局、团委: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5〕12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2016〕2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营造良好创业氛围,2017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扶持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现将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已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2.创业主体需2015年1月1日后经工商注册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

  3.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内。

  已获得三明市级创业创新项目资助或其他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二、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2017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报人简历,附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2.创办经济实体相关材料: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以上材料各一份。

  3.提供反映创业创新项目的彩色图片(两张以上照片):一是创业项目远景照片或整体近景照片。二是反映本人创业、帮扶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图片。图片质量要求清晰(分辨率大于1080*960),并附简要说明。

  4.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申报目录(附件2)制作成册,资助项目申报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项目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9月15日前)

  1.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中专毕业生的申报人向创业所在县(市、区)团委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汇总统一报送团市委。各县(市、区)团委须于2017年9月12日前将经审核材料和《2017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团市委,逾期不再受理。团市委统一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

  2.其他类型的申报人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汇总统一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须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经审核材料和《2017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初审(10月15日前)

  市人社局、财政局、团委组织成立审核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项目进行书面审查,确定60个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多的项目做为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入围候选项目。

  (三)现场答辩(11月15日前)

  评审小组组织专家对入围的60个候选创业创新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按答辩成绩的高低产生40个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

  (四)项目公布(12月15日前)

  对经评审拟认定为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给予3-5万元的资金重点扶持。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征集项目。各县(市、区)人社局、团委要结合当地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种养业发展,积极发现、挖掘当地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等和城区各行业、工商业经营成功人士,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各县(市、区)人社局、团委要根据申报资格条件要求,发挥各自宣传阵地的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台、各类网站、官方微信等宣传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征集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积极发动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成功人士进行申报,并逐一做好登记。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在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做好跟踪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已获得市级资助的优秀创业创新典型项目的跟踪,及时了解资助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填写《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典型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附件4),于每年(跟踪三年)11月底前上报市劳动就业中心。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成功经验,扩大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典型项目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部门协调。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团委要加强配合,严格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认真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高质量。8月20日前将《2017年度三明市创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5)分别报送市劳动就业中心、团市委青工部。

  联系人:

  1.市劳动就业中心:杨钤虎,联系电话:8254093

  电子邮箱:yqh740214@sina.com。

  2.团市委青工部:刘娟    联系电话:8242443

  电子邮箱:smtswqgb@163.com

 

  附件:1.2017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表

        2.申报目录

        3. 2017年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4.三明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5.2017年度三明市创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共青团三明市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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