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明人社〔2017〕19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调低福建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发〔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