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2017〕13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十百千”创业创新计划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16〕217号)要求,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社会公示,确定沙县小吃集团等三个创业孵化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要持续推进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工作指导,力争再涌现一批带动创业能力强、创业孵化效果好的示范基地;要做好已入选示范基地的跟踪服务,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为入驻创业孵化项目和创业者提供各类优质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有关县(市、区)要做好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用好补助资金,专款专项用于基地建设和创业孵化服务,推进创业孵化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三明市2016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