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办〔2017〕1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广泛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面,推动政策落实,现将《三明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活动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17年4月-12月
二、宣传主题
帮扶就业进万家,助推创业惠民生
三、宣传意义
按照“紧贴实际、注重实效、全面铺开”的原则,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的系列就业创业政策。重点宣传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涉及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政策,让老百姓熟悉政策内容、了解办理程序,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
四、主题活动与内容
(一)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2017年4月10—16日,在全市范围内举行“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可采取发布会、媒体在线访谈、系列专栏、热线答疑、现场咨询等形式集中向社会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政策宣传活动计划、政策服务公共咨询联系信息,引导公众关注理解就业创业政策、掌握对接服务方式方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请于4月20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二)就业创业政策学习月活动。2017年5月为人社系统就业创业政策学习月。市局统一组织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社局就业口工作人员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学习,解读分析新政策体系框架、内容重点要点、制定目的意义。各县(市、区)人社局也要相应安排时间组织机关及乡镇、社区就业工作人员开展以政策培训班、基层先进工作经验展示、政策问答比赛、工作论文评选等多种形式的政策培训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就业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政策理解水平及业务经办能力。就业创业政策学习活动月的开展情况请于6月6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主题宣传。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人社局以“就业援助专项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周”等大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制定以上公共就业专项活动方案时应包括政策宣传工作的内容,并结合活动对象特点、强化宣传内容的针对性、提升宣传效果。
(四)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典型宣传活动。结合2016年“十百千”创业创新活动计划、2017年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等活动,于2017年5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典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及创业培训、创业孵化服务等创业扶持政策。市局将适时开展相关典型的巡展、巡讲等专题宣传。
(五)“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结合开展“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组织协调局机关相关科室、人才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大学生创业典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经理进校园,通过举办政策宣传讲座、就业创业沙龙、发放宣传材料等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更加便捷、更富实效的就业创业服务。
五、宣传方式
注重与就业服务活动协同开展,提高政策宣传实效。创新政策信息推送方式,将政策宣传从“读本式”宣传拓展到“案例式”、“图文式”、“互动式”宣传,让政策从“政府讲”变成“大家讲”。围绕落实新时期就业创业系列政策,着力解决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政策落实的问题,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联动宣传,营造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政策宣传氛围。
(一)编印宣传材料。统一组织编制《三明市就业创业政策汇编》和《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包含“企业版”、“学校版”、“农村版”、“社区版”)。各县(市、区)要在宣传模版基础上结合当地出台的政策、享受政策实例及具体经办流程等补充编制成本地化版本,向企业、社区、学校和机构等广泛发放,并在当地政府门户网和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二)开设网上专栏。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三明就业创业服务网等网站设立“就业创业政策”专区,宣传国家和省、市出台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在当地人社部门门户网站首页开设“就业创业政策”专栏,暂时没有部门门户网站的要协调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当地新闻网开设,全方位刊发就业创业政策目录、政策问答和申请流程。市局将整合三明就业创业服务网、三明市人事人才网等网站资源,形成合力,全力打造“一站说明”的网络宣传平台。
(三)运用新媒体技术。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就业创业”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定期推送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利用主流媒体手机客户端资源,编撰宣传简讯、加强信息推送,探索设立“就业创业政策”官方微博、微信公众服务号。同时加大市局有关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关注,各县(市、区)要发动不少于1000人关注(其中:梅列、三元、沙县、永安、将乐发动不少于2000人关注)。
(四)激活服务热线。各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布服务热线,把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政策咨询、问题反映,解答并回复群众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市劳动就业中心、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也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五)加强窗口宣传。发挥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普遍设立政策咨询窗口、自动查询终端,结合服务对象办理各项业务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在当地工商、税务等办事大厅摆放、张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材料,并在服务对象办理注册登记、缴纳税收时提醒其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六)推送政策短信。联合当地通讯运营商,重点向相关企业负责人推送鼓励吸纳就业、自主创业政策;向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推送政策、服务和培训信息;向就业困难人员推送就业援助政策等。
(七)强化公益宣传。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委托社会传媒资源,合作制作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知识竞赛等,宣传当地创业就业典型人物、典型单位,开展政策解读分析。要积极配合市局做好三明电视台、三明日报专栏的宣传和报道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开展新颖、有效。
(八)集中发放材料。深入开展以“五进”(即“进企业、进高校、进基地、进社区(村)、进家庭”)为内容的宣传活动。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组织人社部门和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广泛开展上门走访,把宣传材料免费发送给辖区内每户企业和重点就业群体,送上政策联系卡。
(九)开展流动宣传。在城区主要广场、企业园区、街道社区、商贸集市等设立咨询点,发放政策材料,现场解读政策。在乡镇和人口密集地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海报、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加强就业政策宣传的重要意义,把宣传工作作为就业创业工作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工程来强化完成。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规划管理、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各县(市、区)工作方案请与3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二)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局直属有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深入基层宣传政策。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宣传机制。《三明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活动联系人名单》(见附件)请于3月25日前上报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局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重点项目进行考评,各县(市、区)每月至少上报2条有关活动开展的信息,对扎实开展活动,创新举措被省市采用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底考评中给予加分。
(三)务求实效。宣传工作要着力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体现当地特色;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新媒体开发运用,善于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宣传效果。坚持把政策宣传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宣传效果。
(四)落实经费。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20号)精神,“宣传年”所需政策宣传经费从已下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县(市、区)要严格把关,确保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合法合规。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联系。
联系人:胡玉华、余一凡
联系电话:8238526
邮箱:smjy8238526@163.com
附件:三明市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活动联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