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社〔2017〕11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团委: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7〕67号)要求,为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决定继续遴选资助一批优质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与团委要充分认识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是促进大中专毕业生自身创业并带动就业的有力抓手。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就是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并在资金上给予帮扶,促进他们有效创业、成功创业。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同做好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二、加大宣传。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与团委要结合实际,发挥各自宣传阵地的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台、各类网站、官方微信等宣传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征集优质创业项目。
三、重点推荐。各县(市、区)要根据闽人社函〔2017〕67号申报人资格条件要求,摸清辖区内所有符合要求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情况,并逐一做好登记。每个县(市、区)至少重点推荐5个成长性好、吸纳毕业生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目。4月20日前,各县(市、区)团委将推荐上报的优质创业项目审核材料和《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在4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加强配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与团委要加强配合,严格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认真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高质量。《2017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于3月10日前将分别报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团市委青工部。
联系人:
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刘金灿
联系电话:5173566 电子邮箱:smrczx2016@163.com。
团市委青工部 刘娟 联系电话:8242443
电子邮箱:smtswqgb@163.com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联系人名单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三明市委员会
2017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