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我局起草制定《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2月3日至12月11日。
1.反馈至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邮箱:smldj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345号杜鹃新村32幢211室,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收。
联系人:余晖,联系方式0598-7506659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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