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 沙县海思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项目—辅助用房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0-12 16:31

  根据《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明人社〔2022〕159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沙县海思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项目—辅助用房施工单位:福建省宜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8月8日

  公示期限:30日(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12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三明市沙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5840656,地址: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18号3号楼;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