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恶意拖欠工资280余万元,被警方抓捕归案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2-03 09:57

  “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希望广大施工班组引以为戒。”1 22日,在宁化县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林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20201218日,中铁十七局浦梅铁路3标劳务工人近百人到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浦梅指挥部和龙岩市信访局申诉讨要工资事件发生后,宁化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县政法委牵头,县铁办、人社、公安、信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22日,县人社局就该事件进行立案,经调查,该事件是福建中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委托人姚某、王某、叶某在足额领取工程款和挪用农民工工资专项款项的情况下,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尾款。28 日县人社局将该案件移送宁化县公安局,18案件直接负责人姚某、林某被实施拘留。 

  经过对犯罪嫌疑人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目前,拖欠的280 余万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汇入第三方账户。这是宁化倾心尽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维权讨薪的实例之一。 

近年来,宁化多措并举,切实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去年1 12月,共接待各类投诉举报156 人次,协调处理案件39起,立案整改9件,其中欠薪案件3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000余万元。 

  强化源头管控 

  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从源头做起,从制度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用法律为农民工撑腰维权。 

  进一步加大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宁化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21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 员的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将依法处理 欠薪讨薪纠纷列入年终和综治考评,建立健全长效问责机制。 

  县里出台通知,所有新建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足额存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加强劳动用工、工资发放和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推行工程款与工资、劳务费分账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每月由业主将用工费存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此外,每个在建项目建立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考勤登记表、工资发放表四本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工地必须设一名专职劳务员,实现用工有人管,劳资纠纷有人调解,工资核发有人负责。 

  畅通维权渠道 

  宁化坚持防患未然,立足于早,处置于小,从日常工作入手,坚持常抓不懈。 

  该县以建筑施工业、加工制造等作为常年检查重点,着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监察,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项优先办理。 

  向全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开通维权热线,设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受理窗口,不断扩大和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确保网络、电话、窗口、信箱等多种渠道畅通。 

  在此基础上,宁化县不定期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每到重要时间节点之前,及时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消除。 

  与此同时,县里还加强法律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人员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展自查,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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