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工资保证金管理。继续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工作,除原有由海西生态工贸区、金沙园、金古园、县住建局管理的工资保证金外,对交通、水利、农业、国土、烟草等工程的工资保证金成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避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2019年以来,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2.27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余448.29万元。
二是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在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认真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制度,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大力推进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活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优秀无欠薪项目部评选机制,对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成绩突出的施工单位,以县企业欠薪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进行表彰。
三是加大拖欠工资清理力度。加大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力度,建立欠薪举报投诉处理常设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专人值守,妥善解决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处置因欠薪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2019年以来,共受理和调处企业拖欠工资案件134件,为248名工人追回被拖欠工资282.97万元。
四是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企业守法诚信情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体系,由多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五是严打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大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查处和衔接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切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沙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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