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大田毓秀中学建设项目-6号艺术楼、7号图文中心
项目地址:三明市大田县
施工单位: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7月30日
公示期限:30日(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9月4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7227799,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八楼);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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