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0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来源: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2-11 17:46
  为加强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暂行管理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见附表)。

 

  一、三明市梅列区诺曼酒吧违法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案

  三明市梅列区诺曼酒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50402MA336CT3XX;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73幢A座东方伟业广场负一楼B-54至56;法定代表人: 陈公前。

  2020年5月13日,三明市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日常巡查发现三明市梅列区诺曼酒吧存在招用童工和未成年工问题。

  经查,三明市梅列区诺曼酒吧从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3日期间违法使用一名童工和两名未成年工。2020年5月14日,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2020年6月29日,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5000元罚款。目前,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三明市梅列区诺曼酒吧拖欠劳动报酬案

  三明市梅列区诺曼酒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02MA336CT3XX;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73幢A座东方伟业广场负一楼B-54至B60;法定代表人:陈公前。

  2020年8月24日三明市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三明市梅列区诺曼酒吧存在拖欠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三明市梅列区诺曼酒吧拖欠叶林海等40名劳动者自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工资共计14.4751万元。2020年9月8日,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0年10月16日,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依法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处以20000元罚款。

  三、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916528672;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环科中路16号32幢1层101;法定代表人:叶三樟。

  2020年8月19日,三明市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三明万达南北组团精装修项目期间拖欠3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93.7409万元,2020年6月10日,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2020年9月1日,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下达《关于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函》,该公司逾期未提出意见,仍不履行改正决定。

  2020年9月27日,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处以20000元罚款。

  四、福建众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福建众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MA345CYC0H,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金星路67号第叁层之二,法定代表人:王一信。

  2020年1月13日,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林秀兰等14名农民工投诉,反映福建众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三明恒大御府6#、7#、8#楼批量精装修工程拖欠劳动者报酬问题。

  经查,福建众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林秀兰等14人工资171827元。2020年4月22日,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改正。2020年8月24日,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2020年8月27日,福建众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人工资15110元。2020年10月20日,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4000元罚款。

  五、大田县世华包袋加工厂拖欠劳动报酬案

  大田县世华包袋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25MA31WUYG7R;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富山新村三路12巷6号;法定代表人:黄淑兰。

  2020年6月17日,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大田县世华包袋加工厂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大田县世华包袋加工厂生产期间,以货款未到为由,拖欠15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41628元。2020年7月16日,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0年9月9日,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大田县公安局。2020年11月2日,该案所拖欠的劳动报酬已全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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